一、北京病假单如何开具?
1、居中写标题“病假条”,这是所有应用文的通用要求;
2、顶格写称谓,即向谁请假,注意应加上其职务,以示尊重;
3、第二行空两格开始写正文;
4、写明病假原由,这个地方要实事求是,否则后果自负;
5、病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写明确;
6、假期所去方向,联系方式(能第一时间联系上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7、祝福对方,这个是所有公文里表示对对方的友好;
8、最后加上请假习惯用语“请批准”、“请予批准”等;
9、病假人签名;
10、写病假条的时间。
二、北京病假单哪里能开?
能开病假条的部门包括:病房、门诊、急诊。
1、病房的患者都经过一段时间住院,出院时会有一个“诊断证明书”,如果需要在家休养一段时间,在处理这一栏中可以要求医生写明休息多长时间,办理好费用后统一在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
2、门急诊是比较常见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诊或门诊挂号,医生根据病情需要,填写一张“诊断证明书”(我院是这样,不知道其他医院是否一样),写好基本信息和诊断后,会给出治疗方案,其中会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
3、填好文书后到门诊专用窗口出示当日看病的病历后,工作人员在诊断证明书上加盖医疗专用章,方为合格有效。
三、北京病假单能开多久?
能不能开假条,开多长时间的假条,是在家休养的全休,还是坚持上班的半休,这主要取决于病情:
1、发烧感冒,虽然病情不重,但是为了防止病毒传播,还是应该在家休养3-5天;
2、腹痛腹泻,发作期无法工作,但是好得快,只需要在家休养1-3天;
3、跌打损伤,如果情况不严重可以带支具坚持上班,半休1周即可;
4、开刀手术出院的病人,在家全休1个月或许也不为过。
以上说的是一般情况,真到了开假条的时候,医生会结合患者自身的情况来决定休息天数。
在开病假条导致的医患矛盾中,除了造假外,还有一种更为普遍——患者确实生病了,想要休息1周,但医生认为这样的病情休息3天就够了,于是导致矛盾。
对于在北京的上班族来说,掌握些职场知识还是有必要的,如知道了北京病假条怎么开,在下次生病的时候就知道怎么办了。通常,我们要在病假条上写清生病原因、治疗情况、请假天数等信息,并且要附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诊断证明记得要医院盖章,负责医生签字,这样才有说服力。
北京产科医院对开病假条
怀孕后,我们就要开始建档、产检等一系列流程,这时如果能选择一家可以给轻松开病假条的医院,对于职业孕妈来说,那是再好不过啦。
下面是由菠萝蜜孕妈们分享的北京热门医院医院开病假条的难易真实分享。
北大妇幼
病假条很容易开,普通门诊的专家号医生可以直接给开两周的病假条,很赞的。
注意:急诊医生一般轻易不给开病假条的。
北医三院
很好开的,一般医生会给开一周的。
中日医院国际部
很容易开病假条,挂潘主任的号,可以给开一个月的假条。
北京妇产医院
每次可以给开2周的病假条,但是也分医生,有的医生会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开病假条。
不在北妇产建档的孕妈,不给开病假条。
北京协和医院
一般医生会给开一个月的,也是很容易开病假条的。
国际部分医生,但是大部分医生还是很好说话的。
北京朝阳医院
很容易开病假条的,王雪影、程冬梅大夫很好说话的。
北大国际
普通部需要看医生,有的医生会好说话。
高端产科那边的主任医生很容易给开病假条。
积水潭回龙观院区
医生会主动咨询是否需要还病假条。
北京友谊医院(西城区)
很好开病假条。
东城妇幼医院
对于孕妇很谨慎友好,一般如果有不舒服的地方,会主动咨询是否需要开病假条。
海淀妇幼
不好开病假条,可以尝试不同的医生给开病假条。
民航总医院
不在那边建档也会咨询是否需要给开病假条。
丰台妇幼医院
不好开病假条,除非情况严重。
很容易开,有的大夫会直接给开一个月的。
清华长庚医院
比较容易沟通,有个别大夫不容易给开病假条。
北京医院开病假规定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具体支付标准有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制定。对于医疗期期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二、病假规定内容解读
1、病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发放。
2、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80%。
3、那用人单位没有在合同约定病假工资怎么办,按照什么规定支付来支付,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很多企业都是按照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来支付,但对于高收入人员来说按照最低工资的80%来支付是不划算的。
4、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具体支付标准有用人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制定。
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是要继续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一般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但是这只是在正常的医疗期内,一旦超过医疗期可能用人单位就会要求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再来对工资做出具体调整或是对劳动者做出其他安排等。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